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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惠冀商·护企发展|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崔丛丛)被辞退的员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被要求赔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怎么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推出本期短视频,邀请法官在线解答难题。

据介绍,某公司之前辞退的财务人员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他支付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公司负责人王某喊冤,之前一直要跟张某签合同,是他拖着不签。

对于这种情况,河北省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成员苗静介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张某入职后公司一直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是应该按照法律要求支付他二倍工资的。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孟慧介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建议公司及时和张某沟通化解纠纷,避免公司涉诉的同时也减少公司损失。这个案例也提醒企业要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不能无故辞退员工。

视频编辑:河北日报记者 崔丛丛

素材来源: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