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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金引纠纷 双桥区法院情法交融解心结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李孝煊近日,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双峰寺人民法庭化解了一起因离婚案件引发退还三金纠纷,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公平正义。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胡某某于2017年5月登记结婚,婚前男方按照习俗为女方购买了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俗称三金)作为彩礼的一部分,价值共计15万元。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等原因产生矛盾,夫妻关系日益紧张,最终走向离婚。男方要求女方退还三金,认为三金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婚姻关系破裂,女方理应返还;女方则坚称三金是男方的自愿赠与,属于自己的个人物品,不应退还,双方对此争执不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刻认识到婚姻关系的复杂性与敏感性,秉持着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原则,以极大的耐心与专业素养,对双方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考虑到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男方对双方感情破裂存在过错以及彩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然损耗等多方面因素,承办法官主持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方同意酌情返还男方部分彩礼。这一调解结果既充分保障了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平复了双方及亲属间的激动情绪,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