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海民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任新技术推广部主任,兼任河北省中药材学会副会长、河北省中药材学会植物保护专委会会长。
长期从事农业病害虫发生规律、防治技术及肥料施用应用技术以及大田、中药材作物栽培技术等方面研究工作。主持或参加完成研究项目20余项,获得省市级科研成果9项,发表论文30余篇。自2012年始研究中药材病虫害发生规律及防治技术
1、药材田化学除草应注意哪些问题?
防除杂草是中药材生产中一项艰巨的田间管理工作。防除杂草的方法很多,如精选种子、轮作倒茬、水旱轮作、合理耕作、人工拔除、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等。应该注意的是: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中不提倡使用除草剂。但当药材种植面积较大,特别是一些小粒种子类的药材苗期生长缓慢,极易出现草荒,而其他防除措施效果较差时,化学除草剂除草应该是一项省工和高效的技术措施。
化学除草剂按照作用性质分为选择性和灭生性除草剂,按作用方式分为内吸性和触杀性除草剂,按施药对象分为土壤处理剂和茎叶处理剂,按施药方法可分为喷雾处理和土壤处理等。当前的化学除草剂多数以防除粮食作物、蔬菜、果树的田间杂草为主,专用的药材除草剂种类极少。因此,需要根据具体中药材种类,对除草剂种类、施用量及施用时期等进行试验研究和选择应用。选择的除草剂不仅对本茬中药材安全且有较好的防除杂草效果,还应对下茬种植作物无害。除草剂的施用技术和施用时的气温、地温及湿度等影响施用效果,一般晴天、气温高、湿度适宜时药效高,而阴天、多雨、气温低时药效低。因此,施用除草剂要严格掌握施药量和施用时期,并做到因地、因环境、因药材和除草剂种类而异,保证达到安全和有效的目的。目前常用的封闭性除草剂有二甲戊灵、氟乐灵等,幼苗期禾本科除草剂多使用精奎禾灵,全杀性除草剂只杀地上部分的多采用克无踪,连根杀除的多采用草甘膦。
2、中药材病虫害发生有哪些特点?
病虫害的发生、发展与流行取决于寄主、病原(虫原)及环境因素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中药材本身的栽培技术、生物学特性和要求的生态条件有其特殊性,因此也决定了中药材病虫害的发生具有如下特点:
(1)害虫种类复杂,单食性和寡食性害虫相对较多。由于各种药用植物本身含有特殊的化学成分,决定了某些特殊害虫喜食或趋向于在这些药用植物上产卵。因此药用植物上单食性和寡食性害虫相对较多。例如射干钻心虫、栝楼透翅蛾、白术术籽虫、金银花尺蠖、山茱萸蛀果蛾及黄芪籽蜂等,它们只食一种或几种近缘植物。
(2)地下部病害和地下害虫危害严重。许多药用植物的根、块根和鳞茎等地下部分是药用部位,极易遭受土壤中的病原菌及害虫危害,导致药材减产和品质下降,且地下部病虫害的防治难度较大。药用植物地下部病害严重的,如人参锈腐病、根腐病,贝母腐烂病,山药线虫病等;地下害虫如蝼蛄、金针虫等分布广泛,根部被害后造成伤口,也加剧了地下部病害的发生和蔓延。
(3)无性繁殖材料是病虫害初侵染的重要来源。应用营养器官(根、茎、叶)来繁殖新个体在药用植物栽培中占有很重要地位。由于这些繁殖材料基本都是药用植物的根、块根、鳞茎等地下部分,常携带病菌、虫卵,所以无性繁殖材料是病虫害初侵染的重要来源,也是病虫害传播的一个重要途径,而种子、种苗频繁调运,更加速了病虫传播蔓延。
(4)特殊栽培技术易致病害。药用植物栽培中有许多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如人参、当归的育苗定植,附子的修根,板蓝根的割叶、枸杞的整枝等。这些技术如处理不当,则成为病虫害传染的途径,加重病虫害的流行。
3、中药材病虫害综合防治策略及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药材病虫害的防治策略是:从生物与环境整体观点出发,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安全、有效、经济、简便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运用生物的、农业的、物理的、化学的方法及其他有效生态手段,把病虫危害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以下,以达到保证人畜健康和增加生产的目的。
中药材病虫害防治的基本原则:以农业和物理防治为基础,加强生物防治,按照病虫害的发生规律,科学使用化学防治技术,有效控制病虫危害。
4、农药混合使用原则及注意哪些问题?
在中药材生产中,往往同时发生几种病虫害,或既要防治病虫,又要追肥。为了达到同时兼治几种病、虫或促进药用植物健壮生长的目的,往往就把几种农药或化肥混合使用,这样既扩大了防治对象,节省了劳动力,还能使病虫不易产生抗药性。农药混合使用一般适用以下原则:杀虫剂与杀虫剂混用,如胃毒剂与触杀剂、熏蒸剂混用,触杀剂与内吸剂、胃毒剂混用。杀菌剂与杀菌剂的混用,如保护剂与治疗剂混用,治疗真菌药剂与治疗细菌药剂的混用,治疗不同真菌病害药剂混用。杀虫剂与杀菌剂混用。杀虫剂、杀菌剂与叶面肥混用,杀虫剂、杀菌剂与除草剂混用等多种混合使用方法。各种化学性质农药之间的混配原则,如中性药剂与中性药剂,酸性药剂与酸性药剂、中性药剂与酸性药剂之间不产生化学和物理变化,可以互相混用,而酸性药剂与碱性药剂之间不能混合使用。
出现下列几种情况不能混用:乳剂兑水混合后出现上有漂浮油层,下有沉淀现象;可湿性粉剂、乳粉、浓可溶剂兑水混合后出现絮结和大量沉淀现象;微生物杀虫剂、杀菌剂不能与杀虫剂、杀菌剂混用。农药混合后使用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在具体操作应用时,要注意试验和观察,以免造成药害和不必要的损失。
5、什么是农药的药害?
农药都具有生物活性,如对药用植物具有刺激、抑制或毒杀作用。农药对药用植物表现出的这些生物活性,凡是不符合人们希望的,影响到药材的产量或品质,就称为药害。产生药害的环节是使用农药作喷洒、拌种、浸种、土壤处理等。产生药害原因有药剂浓度过大,用量过多,使用不当或某些作物对药剂过敏。产生药害的表现有影响药用植物的生长,如发生落叶、落花、落果、叶色变黄、叶片凋菱、灼伤、畸形、徒长及植株死亡等,有时还会降低药材的产量或品质。农药药害分为急性药害和慢性药害。施药后几小时到几天内即出现症状的,称急性药害;施药后,不是很快出现明显症状,仅是表现光合作用缓慢,生长发育不良,延迟结实,果实变小或不结实,籽粒不饱满,产量降低或品质变差,则称慢性药害。
6、什么是农药安全间隔期?
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也就是说喷施一定剂量农药后必须等待多少天才能采摘,故安全间隔期又名安全等待期,它是农药安全使用标准中的一部分,也是控制和降低药材中农药残留量的一项关键性措施。在执行安全间隔期的情况下所收获的农产品,其农药残留量一般将低于最高残留限量,至少不会超标。不同的农药和剂量要求有不同的安全间隔期,性质稳定的农药不易降解,其安全间隔期就长,安全间隔期的长短还与农药最高残留量值大小有关,例如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虽性质稳定,但其最高残留限量值一般都较高,因而安全间隔期相对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