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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下班”本质上只是重回法治轨道

“下班时间到了,请大家尽快离开公司!” 这并非电影场景,而是近期多家知名企业推行的“强制下班”制度。近日,大疆、美的、海尔等“大厂”接连因 “强制下班”“强制双休”登上热搜:员工被HR(人力资源)“赶出”办公室、办公楼准点关灯、周末食堂停供等细节,在社交平台上引发了关于职场“反内卷”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一个什么时候下班问题之所以引发议论、冲上热搜,那是因为“996”“007”等工作模式在当下社会广泛盛行、饱受诟病。相信不少打工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快到下班时间,却被召集开拖沓冗长的会议;汇报PPT已经能说明问题,却被要求做出花儿来;周报、日报越写越长,充斥着“赋能”“对齐”等词汇,让人摸不着头脑……要说工作忙得有内容、有价值,也就算了,现实却是大量时间被耗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在消磨员工创造力和工作热情的同时,还导致其身心俱疲,苦不堪言。

这场由企业自发掀起的“反内卷”运动,用制度的刚性约束替代模糊的“奋斗文化”,不仅是对当下“996”“007”职场生态的一次有力矫正,在本质上更是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尊重,使其重回法治轨道。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在正常情况下,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得有陪伴家人、享受健康、活出幸福尊严等内容。“强制下班”制度的推出,保障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自由支配时间,让劳动者于劳逸结合中活出生活的质感,确实应该点赞。但同时,也有不少人担心,不让在单位加班,但工作量未减,KPI(关键绩效指标)依旧繁重,员工就算早点离开单位,也依旧需要在卧室里伏案工作;也有人怀疑,在取消加班补贴、关闭健身房等操作后又强制下班,是在变相降本,甚至可能是变相裁员的前奏……如此这般,“强制下班”也就变成了“纸上谈兵”,到点下班也最终会沦为一场“表演秀”。

“强制下班”不能只是“看上去很美”,必须从热搜走进现实。为此,各企业和劳动者要坚决摒弃 “病态加班文化”。劳动创造幸福,但过劳只会带来不幸。“加班即奋斗”,已被一个个令人痛心的案例证明是一种畸形价值观,况且企业的竞争力提升绝不是靠工位上整夜的灯火通明,而是靠拼技术、质量、管理、效率。执法部门亦不能“不告不理”,只接“上门官司”,在畅通举报途径的同时,更应主动出击,让劳动法律法规更有刚性,倒逼企业不敢违法加班、不想违法加班。司法机关也应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中,以法律监督、司法裁判的方式为劳动者撑腰,并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传递积极信号,彰显公平正义。

超长工时无法提升竞争力,科技含量和员工幸福感的双重提升才是未来。我们期待,这次“强制下班”能在“反内卷”方面激起更大的涟漪、引发更多的思考,推动更多企业找差距、补不足,塑造一个更加健康、合理、人性化的职场生态,努力实现与员工的双向奔赴、共同成长。(古孟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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