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实施方案提出,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拓展“一业一查”监管模式,不断扩大联合抽查的覆盖面和占比率,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深入推进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聚焦问题线索、风险隐患和重点领域,开展靶向抽查,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切实压减涉企检查频次,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夯实工作基础。持续完善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功能,健全检查对象标签库,推动监管平台与执法办案系统、河北省经济户籍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模块对接,形成双随机监管与登记审批、信息公示、执法办案、信用惩戒有效衔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全过程规范化操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推进“一单、两库、一指引”规范化、精细化,动态调整并公示本级系统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监管层级及时在监管平台中完成抽查事项认领。要结合监管实际,及时充实、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在监管平台中做好新增主体的认领、非经营主体类监管对象导入,并按照检查对象行业类别和监管领域、执法检查人员业务专长和执法资质,对“两库”进行分类标注管理,实现对检查对象精准索引和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精准匹配,为开展抽查检查打下良好的基础。
规范工作流程。规范抽查工作计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监管实际,统筹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要严格规范年度抽查计划的线上、线下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对确需增加或取消的抽查计划,及时调整并公示。要确保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本地区企业总数的3%,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规范实施抽查检查。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安排,依据《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适时在“冀上双随机”掌上端上线入企检查二维码,实施“扫码入企”检查,通过“事前告知、事中记录、事后回看”,对执法检查全过程监督,使涉企检查更加规范、透明。规范抽查结果处置。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并依法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实现抽查闭环管理。
深化联合精准监管。坚持“应合尽合、应联尽联”原则,深入推进系统内部联合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深化“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模式,根据各地监管实际,不断拓展联合监管领域和范围,能联合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切实压减检查频次,提升联合监管效能。根据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抽查,进一步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在本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抽查。
探索非现场检查。积极探索建立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以抽查事项清单为引领,以制定年度抽查计划为抓手,科学合理确定非现场检查任务,对可通过书面检查、网络监测、信息核查、远程互动等非现场无感式监管的,不再实施现场检查,切实压减现场检查频次,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
聚焦重点任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风险预警等发现的问题线索,组织开展靶向抽查,加大抽查问题处置和惩戒力度,促进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做好登记事项、实缴公示信息监管。2025年,省市场监管局将聚焦“一照多址”“零值年报”等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监管、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强制性认证获证企业等领域,组织开展10项专项抽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抽查取得实效。
推行服务型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型监管理念,开展双随机现场检查时,加强合规指导,帮助经营主体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失信风险,做到早发现、早纠正。积极向经营主体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解读,提高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实现与经营主体的良性互动,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