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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名牌化妆品 9名被告人获刑

河北法治报讯 (刘彬 刘剑鑫 王洪洋)近日,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大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该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全链条打击犯罪、精准适用法律,规范了辖区化妆品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定高新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至2022年间,王某某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租赁民房设立制假窝点,通过灌装廉价原料、使用仿制包装材料,生产假冒多款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并利用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以“专柜正品”“海外代购”名义销售。为扩大制假规模,王某某从杨某甲处采购假冒防伪标识,从田某某处批量收购正品化妆品空瓶。同时,林某某为王某某提供制作假冒伪劣化妆品的原料,马某某向其提供部分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成品,杨某乙等4人则负责打包、发货,几人形成覆盖原料供应、包装加工、物流运输的跨省犯罪网络。截至案发,该团伙销售假冒化妆品金额达1901万元,现场查获未售假货价值50余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被告人“混卖正品”“不知情”等辩解,保定高新区法院办案法官通过调取电子交易数据、资金流水记录,结合物流信息进行多维度印证,依法剔除王某某混入的216万元正品交易额,精准认定犯罪金额,确保量刑与罪责高度匹配。此外,对于田某某辩护人辩称的“王某某向田某某收购空瓶时称其目的为兑积分,田某某并不知道其真正的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办案法官结合二人微信聊天记录中“优先收购无划痕瓶体”“要求保留原标签”等内容,以及二人的交易价格远超废品回收市场价的事实,直接证实了田某某主观明知制假用途。

最终,保定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等9人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遂依法判处主犯王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162万元,其余各被告人根据不同犯罪情节及在该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大小,被分别判处不同刑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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