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河北省拟递补推荐人选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评选过程让群众参与、评选结果让群众认可,现将我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递补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3月20日17时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省委省政府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311—6756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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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
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全国先进工作者拟递补推荐人选(1人)
李梅,女,汉族,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保定市第三中学党委书记,正高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她主编参编图书5部,发表论文20余篇,改革成果获教育部优秀案例2项,带领学校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初中课程改革实验校”等荣誉。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河北省三八红旗手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