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桑珊、张晓博)3月12日是第47个植树节,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井陉县人民法院及相关政法单位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环境资源保护系列活动,将庭审现场“搬”到生态环境受损地及群众身边,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让环资审判的法槌在案发现场敲响。
井陉法院是石家庄环资审判西部山区集中管辖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月,被告人谢某某未履行法定审批手续,盗伐310棵杨树,经鉴定立木材积量为55.98立方米。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井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集体所有的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各种量刑情节及悔罪表现,以被告人谢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巡回审判现场。
庭审现场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群众旁听庭审。鹿泉区人大代表冯娜表示,此次公开开庭审理,让更多群众意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激发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教育公开课。
图为普法宣传现场。 石家庄中院供图
庭审结束后,石家庄中院联合井陉、鹿泉相关政法单位前往小壁林区,开展跨区联合宣传和义务植树活动。同时,为在场群众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以鲜活的案例警示大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保护生态环境。
据了解,今年石家庄两级法院将以“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打造“太行绿盾 法护滹沱”石家庄环资审判品牌,以“审判+修复+教育”三位一体为工作方法,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打造多个生态环境修复教育基地,开展好古村落保护,持续讲好环境资源审判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