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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法院:打造“定分止争”亮丽品牌

河北法治报讯 (梁燕 李文江)近日,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在家人与律师的陪同下,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来三面锦旗,以表达对法官的感谢。

老人是一起房屋拆迁补偿财产损害纠纷上诉案的当事人。张家口中院受理此案后,环保庭主审法官钟海山经多次调解未果,后经合议庭评议,认为此案改判比发回更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最终依法改判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使一起历时长久的拆迁补偿纠纷画上了句号。“这个案件能够高效、便捷结案,是落实‘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能改判就不发回’理念的实际成果。”本案律师对“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赞不绝口。

近年来,张家口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推出八项制度,全力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24年,在最高法审判指标管理体系18项指标中,张家口法院14项指标同比趋优,12项指标全省排名前三,7项指标全省排名第一。“诉讼指导人”工作被确定为全省政法领域改革试点。大量案件在基层化解,实质解纷效果凸显,审判执行质效跻身全省一流行列。

全流程调解制度。坚持依法自愿原则,做实调解工作,实现司法调解全程化。深化“总对总”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调解工作指导,健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切实发挥立案诉服和综合化解中心先行调解作用。

优化诉讼程序及审限制度。严格落实审限制度,加大清理长期未结案力度。从严管控审限变更: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由所在法院院长审核,严格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标准和审核,鼓励普通程序案件当事人协商适用简易程序。

判前阅核全程答疑制度。实行诉讼全过程“答疑解释”。立案前,帮助当事人建立诉讼合理预期;一审、二审判决后,就案件的证据采信及事实认定规则、裁判理由、法律专业术语等进行答疑。上诉期间和申请再审前,结合相关指导案例帮助当事人分析可能的结果和诉讼成本,切实做到“程序全覆盖”和“主办人、院庭长全覆盖”。

“发改再驳”重点关注制度。坚持“能改判就不发回”,切实发挥二审纠错功能。对于改判案件,综合运用判前阅核全程答疑制度等,实质化解纠纷;严格发回重审程序,二审法院加强跟踪指导,力争一审全面落实发回意见,实现实质性解决问题。

促进自动履行制度。积极构建“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联动机制,坚持“谁结案、谁督促”,承办法官在结案后通过一并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并主动采取督促措施、结合全程答疑制度等,提升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

案件“评与查”制度。实行“评”与“查”“相互区分、衔接顺畅、精细管理”的综合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各项评查工作要求,重点做好评查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以严的基调,适用评查结果,切实发挥“查”的效能,真正解决评而不查的问题。

信访实质化解制度。做实信访人初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以解决信访“骨头案”为重点工作,切实解决涉诉信访案件中“欠法律账”的问题。完善有信必复、接访即办工作机制,对涉诉信访、群众来信、院长信箱等,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流程,加强督办,及时反馈,高效化解。

诉讼指导人制度。树立“诉访包联”和“类案指导”思维,按照“不影响审级正常运行、不干涉案件审理、不就裁判发表意见”的原则,以实质性、根本性解决纠纷为工作指导主要内容,对历经多轮诉讼执行程序、在诉时间过长以及其它需要包联的案件,由市中院领导和员额法官、基层法院领导作为“包联”指导的主体,促成争议双方的纠纷终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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