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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需!部分“国四”车也纳入以旧换新政策啦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1月17日发布


补贴扩围!

在此前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

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车进行补贴的基础上


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

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起

对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

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

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

补贴2万元

对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

补贴1.5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消费者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

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等提交补贴申请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

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


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

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

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


记者:谢希瑶、唐诗凝

设计:胡戈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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