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5年1月15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河北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提案积极建言,以高水平履职的实际行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力量。
截至1月14日18时,共收到提案812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经审查,立案793件,不予立案19件(其中,转为意见和建议5件,撤案14件)。
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633件,占79.8%;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界别、委员小组等提案160件,占20.2%。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340件,占42.9%;政治建设方面提案40件,占5.0%;文化建设方面提案82件,占10.3%;社会建设方面提案297件,占37.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34件,占4.3%。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提案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聚焦“十五五”规划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改善民生等建言献策。二是提案者注重从政协性质定位、自身工作领域和专业所长深入调研、提出建议,共有616位委员提交提案,总体来看,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通过提案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优势作用,践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求,把智慧和共识凝聚起来,把信心和力量传递出去,体现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担当精神。四是提案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在实现提案100%网上提交的基础上,新增提案筛选查重功能,进一步提高了本次会议提案的质量和水平。
大会闭幕后,提案将送交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后作为闭会期间的提案及时交承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