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你们来签一个和解协议。”1月10日(农历腊月十一),记者来到卢龙县人民法院潘庄法庭采访。刚进院门,就听到庭长王海盈在与当事人打电话沟通相关事宜。
卢龙法院潘庄法庭坐落在潘庄镇政府旁的一个小院里,院子干净整洁,院子北面的一排平房就是法庭的办公区和审判区。
“这起案子我们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了好几回,基本上达成了和解的条件。”打完电话,王海盈向记者说起了这起案子的相关情况。案子的被告是一名外地人,原告是某村村民,原告在村里开了一家小卖部。2015年以来,被告的父亲在小卖部里拿走了16000多元的烟酒,没有付钱,但是由被告写了欠条。今年,被告的父亲去世了,原告怕拿不到钱,就起诉到了法庭。经过王海盈的几次沟通,被告承认欠款的事实,表示愿意还钱。经过协商,双方约定下午1时30分到法庭签署调解协议。
“年末岁尾,像这样要账的合同纠纷在我们法庭还是挺多的。”王海盈说。潘庄法庭负责潘庄镇、印庄镇和刘家营乡三个乡镇七八十个村的案件审理工作。法庭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都在300件左右,而法庭只有一名员额法官、两名助理法官和一名书记员。临近年关,在外打工的村民大量返乡,也是开展调解工作的好时机。最近一段时间,法庭里每个人每天几乎都把日程排满了。
潘庄法庭距离卢龙县城有20多分钟的车程,这里的工作人员每天早上7时多就要从县城的家往法庭赶。采访当天,8时多,王海盈就已经找到了潘庄镇党委书记,希望镇领导能出面协调解决该镇某村的一起土地纠纷。下午3时30分,王海盈还要到印庄镇,协调另一起土地纠纷的化解工作。王海盈说:“土地纠纷往往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处理不好容易引起群体事件。而土地问题又涉及多个部门,法庭需要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将矛盾纠纷化解。”
“妈妈忙完就回去陪你了啊,你要乖。”采访的过程中,一个电话让王海盈的眼眶有些泛红,打来电话的是她6岁的女儿。王海盈为了解决手头的这些案件,几乎挤不出时间陪孩子。“这就是我们的工作,能把老百姓的事情解决好,我们也就安心了。为群众化解纠纷,我们义不容辞。”王海盈说这些话的时候,嗓音变得有些沙哑。话音落下,办公室里却变得异常安静,只能听到敲击键盘的声音和屋外呼啸的风声。(河北法治报记者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