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崔丛丛)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新增“产前常规检查”等3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停用“产前检查”等3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知自2月15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新增的“产前常规检查”等3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对导乐分娩项目、亲情陪产项目,改善分娩体验的个性化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医疗机构使用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须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向医保部门进行备案。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计价单位“胎/次”,指每胎每次。医疗机构按照“特殊”“复杂”情形计费的,应以国家级技术规范、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中的明确定性为前提。“内镜下辅助操作”指涉及内镜下的辅助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腹腔镜、宫腔镜、胎儿镜、羊膜镜等各类内镜,统一按“内镜下辅助操作”加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