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柳红领)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联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通报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征文获奖论文和优秀组织奖单位。我省检察机关共7篇论文获奖,其中二等奖1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3篇。
这7篇获奖论文分别是: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刘亚昌撰写的《涉黑违法财产之诉讼证明》荣获二等奖;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常丽、郑雅静和泊头市人民检察院罗溶婷撰写的《对危险作业罪中“现实危险”的辨思》,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范高占、曹绍卿、丁晓晗撰写的《危险作业罪中“现实危险”的认定问题》,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侯景亚、焦楠楠撰写的《危险作业罪中“现实危险”之认定探究》等3篇文章荣获三等奖;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刘鹏、张静静撰写的《法律监督视域下的精神病人犯罪治理现状及路径优化》,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邱鹏宇、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朱堉茜撰写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任定鼎撰写的《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等3篇文章荣获优秀奖。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省检察机关重大犯罪检察部门和检察人员自觉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调查研究,以“三个善于”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进一步推动新时代重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