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出台《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压实集贸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集贸市场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贸市场。
《管理办法》要求集贸市场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管理办法》还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求集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集贸市场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庞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