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有关要求,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在《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冀市监发〔2022〕34号)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纸质版寄送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37号1408室,邮编:05009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zfjcj@hebamr.cn。
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可到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