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陈正、陈国杨)邯郸市政府新闻办12月12日举行《邯郸市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门诊保障定点药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具体内容包含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的确定、处方管理、价格管理、监督管理等。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叶青介绍,该管理办法对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药品采购渠道、销售价格进行规范,要求定点药店通过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医保目录内药品销售价格由医保部门和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协商谈判确定,国家和省集中采购药品销售加价率不超过10%,医保目录内其他药品销售加价率不超过15%,中药饮片销售加价率不超过25%。医保部门对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的协议履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药品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