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孙畅、刘杰)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12月4日,笔者从廊坊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为充分发挥廊坊市统计部门统计监督职能,在服务高质量发展、评价重大战略实施等方面展现更大效能,廊坊市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
12月4日,廊坊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
廊坊市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先后两次组织人员赴廊坊市委党校进行统计法治专题授课;廊坊市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主要内容;廊坊市统计局制发《廊坊市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廊坊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
目前,廊坊市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的协作机制,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编印新修改《统计法》读本、折页等学习宣传材料,利用廊坊政务信息公开网、“廊坊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转发新修改《统计法》相关政策解读内容,多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营造学法普法良好氛围。
接下来,廊坊市将进一步加强解读宣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积极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全市各级各部门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内容;着力强化政府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精心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组织开展贴近大众、生动活泼的统计普法系列活动,努力营造新修改《统计法》实施的良好舆论环境。
同时,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建立健全全链条数据质量保障制度,依法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持续加大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夯实各领域发展指标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组织监督、财会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统计监督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