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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厉打击高速公路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百吨王”运输行为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陈华)12月11日,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联合召开的严厉打击高速公路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百吨王”运输行为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两部门聚焦群众期盼,充分发挥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职能作用, 在5个方面着重发力,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擅自改变车辆主要部件,包括擅自更换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或者车架;更换车辆车身或者罐体;改变车辆轮胎轮毂规格;改变车辆悬架形式,特别是“双排”“单排”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或者承载限值,包括擅自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厢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轮胎数量、车轴数量;加装水箱、工字板、液压装置等,特别是物流快递、超限运输、集装箱等车辆严重超长超宽、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参数、违法加装工字板等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包括擅自将客运车改为货车、货车改为客车、普通货车改为专用货车、专用货车改为普通货车等。

非法营运行为,包括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等行为。

“百吨王”严重违法运输行为,包括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进行短途驳载,利用高速公路桥涵、应急车道违规停车实施“二次吊装”以及在高速公路入口采取搓磅、跳磅、液压支撑、套用小车ETC、闯(冲)卡等违规称重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专项行动中,两部门将根据辖区特点,强化信息研判,分析非法改装、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规律,排查辖区违法高发的重点收费站、服务区、路段、时段,针对性制定治理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同时,将深挖非法生产、改装的相关企业线索,对从事车辆非法改装业务的企业或汽修厂开展刑事打击。非法生产、改装的企业不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及时将相关线索函告企业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协助处理,积极推动相关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