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在安徽考察时强调“要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是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实践路径,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迫切需要。
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互为牵引、相辅相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加强重大科技攻关,增强产业创新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科技创新是产业转型升级的源头,产业转型升级是科技创新的载体,在实践中两者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新技术特别是颠覆性技术能够推动既有产业的业态、模式发生重大变革,促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升级。比如,新一代信息技术催生了移动支付、网约车、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许多企业通过引入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数字化车间等方式,实现了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改造。
产业转型升级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广阔应用空间。科技创新的成果最终要转化应用到产业上。我国具有产业体系基础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前者能够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基础设施、产业配套、人才支撑等优势条件,后者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多样化的应用场景需求。比如,围绕低碳节能需求的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了新能源电池技术的突飞猛进,促进了汽车芯片技术、材料技术、电机技术等不断取得突破。就河北而言,当前原始创新能力还不强,创新链和产业链衔接还不够紧密,需要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序衔接、互动融合,形成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格局。
依托有组织科研提升高质量科技供给,夯实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融合互动基础
科技供给的质与量,直接决定着产业转型升级的水平与效益。有组织科研是实现科技创新建制化、体系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重要形式,也是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的重要实践。要顺应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把加强有组织科研作为关键举措,有效提升科技供给的质量和数量,为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融合互动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顶层设计,打造有计划、有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把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纳入重点科研计划。积极培育系统集成创新项目,注重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牵引科研向重大装备应用上发力。
依托重点地区和重要载体持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发挥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的作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河北布局和赋能,高水平建设一批国家技术研发平台和高能级科创平台,促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
强化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的有效衔接。探索科技创新新范式,建立任务驱动型的科研组织模式,有组织地推动基础研究与工程应用双向互动,优化科研团队结构,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抓住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融合互动的关键
企业是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许多重大创新成果都来自企业。同时,企业又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最了解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可以有效连接技术和市场。企业是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变量与环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就打开了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的连接“阀门”。
打造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等方式,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发挥科技型链主企业精准把握产业共性需求、集成产业链各类创新要素协同攻关的优势,打造和优化企业主导、高校院所和政府有效支撑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
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科技领军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生力军,还是产业创新的“领头羊”。要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中,出台支持性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完善有利于企业创新的融通对接渠道。加强大中小企业的融通对接,着力集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搭建交流、展示、服务、对接平台,丰富拓展融通对接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融合互动的通道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融合互动中发挥着桥梁作用。从实践看,科技成果供需错位现象仍较为突出。破解这一难题,需要从三个方面着力。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加大高质量专利培育力度,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加快建设专利导航。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鼓励涉及产业关键技术的原始创新,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
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围绕研发技术产品的市场需求和产业化条件,鼓励各地从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加大对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验证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借鉴创新“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模式、“龙头企业自建”模式等,打通从概念样品到工程产品的“最后一公里”。
依托场景建设打造专业化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创新,建立场景招商对接促进机制,分行业、领域组织场景项目说明会、供需对接会等各类场景促进活动。支持资本联合发掘应用场景价值,对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场景项目的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场景创新资金保障。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融合互动的制度保障
教育、科技、人才三要素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支撑。打破教育、科技和人才各自管理边界,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形成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良性循环,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统筹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围绕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深化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综合改革。结合科技发展、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加强拔尖人才培养。聚焦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组建三地高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
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着眼于建设科技强省,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各类科创平台建设。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完善科技金融体制,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加快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大胆探索实施科研事业单位与一般事业单位差异化运营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科研管理、成果评价、经费使用、科研服务等制度,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各类束缚。
统筹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立足化解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加快形成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的有效机制。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和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发挥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引领作用,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的评价体系。(陈璐)
(作者系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