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高振发)12月5日,记者从承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该市以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相继出台了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等一系列撬动性举措,有效提升了公积金使用的便捷性和灵活性。全市累计贷款总额为218.03亿元,贷款余额108.44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58.3%;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0.016%,贷款逾期率远低于国家规定要求,贷款资金风险可控。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晓辉表示,今年5月1日、10月18日该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取消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限制。
在贷款额度方面,承德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9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或者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20%。此外,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承德首次申请住房贷款时,二孩家庭在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三孩家庭在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达到110万元。
在贷款利率方面,承德按照人民银行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此外,商转公贷款政策已落地实施。自9月12日以来,通过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来电、柜面咨询等方式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咨询6100人次,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481笔、1.6亿元,此项政策的实施有效减轻了缴存职工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压力。该市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户籍地限制,并出台了按比例退还贷款保证金政策。自实施新政以来,公积金累计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释放贷款保证金2500多万元。
截至11月底,承德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726笔12.84亿元,商品房贷款发放1743笔8.97亿元,占当年发放额的69.86%;二手房贷款发放620笔2.67亿元,占当年发放额的20.79%;异地贷款发放491笔2.38亿元,占当年发放额的18.54%;商转公贷款发放362笔1.2亿元,占当年发放额的9.35%;首套房贷款2131笔9.91亿元,占当年发放贷款额77.18%,二套房贷款595笔2.93亿元,占当年发放贷款额22.82%。当年支持缴存职工购房总面积33.1万平方米。
下一步,承德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以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确保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红利能够惠及更多缴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