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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新论丨强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

强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京津冀作为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三大重要动力源之一,拥有数量众多的一流院校和高端研究人才,创新基础扎实、实力雄厚,要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我们要立足实际、发挥优势,以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激发区域创新活力、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途径。强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更好地将创新资源转化为产业转型升级的源动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

畅通京津研发、河北转化通道。加快推进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河北中心、雄安中心建设,建立京津冀共享的分层次、分领域的企业需求库和科技成果库。支持大企业牵头成立创新联合体,搭建技术、市场、资本线上线下对接的孵化转化平台载体。推进协同创新应用场景共建共享,共同打造跨区域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在区域内加速转化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加强京津冀区域产业链协作。充分发挥产业链联盟作用,推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氢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推进京津冀协同培育重点产业链,打造区域特色鲜明、上下游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产业链,推动产业链延伸和协同配套。促进链上企业在京津冀重点产业合作平台和园区共建发展,提升京津冀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链协作走深走实。

推动河北产业体系嵌入京津创新体系。进一步引进在京央企总部及二、三级子公司或创新业务板块等,实现落地一个企业、形成一个链条、壮大一个产业。着力发展京津冀创新成果相对集中和领先的产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与效率,提升产业链和创新链匹配度。支持京津冀产业协同示范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服务标准、品牌等在区域内延伸。

优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充分释放协同创新潜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产学研协作新模式,提升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效率和比重。”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要不断优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充分释放协同创新潜力,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动力和活力。

携手共筑以企业为主体的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生态。发挥政府、高校、科研院所、高端智库、科创企业等创新主体各自优势,构建政产学研用协作平台,形成“共建共管共运营”格局。建立深度融合的创新联盟,共同完善科技创新链条,强化创新合作,提升京津冀区域整体科技创新能力。

构建适应协同创新要求的创新体系。推动区域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区域内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广泛合作。建立更为紧密的协同机制,畅通成果转化、要素融合、收益分成、人才共享渠道。支持各级各类开发区聚焦投资项目、产业发展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发展实现良性互动。

深化京津冀创新要素融合。深度整合京津冀创新资源,优化创新要素配置,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河北要携手京津加强机器人、中医药等产业领域重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链条,更好承接京津科技溢出和产业转移。

培育壮大优质企业群体,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协作是关键支撑,培育壮大优质企业群体是一项重点任务。要进一步强化京津冀产业协作,提升产业链龙头企业竞争力,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培育更多创新能力强的优质企业。

培育壮大领军创新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当主角、挑大梁,培育更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支持京津冀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链主企业等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设立企业总部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和开放创新应用场景。支持京津冀地区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聚焦细分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强化政策支持、激励约束和服务保障,充分调动各类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推动研发投入强度实现明显提升。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引导国有企业拿出更多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培育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工程师队伍。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精准投向基础研发以及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促进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协同发展。

优化支持创新政策环境。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继续推进应享尽享,营造有利于普遍技术进步的良好环境。引导中小企业完善会计制度,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增强创新意识,形成重视创新、竞相创新的浓厚氛围。健全国有企业科技投入考核倒逼机制,引导国有企业通过减少当期利润分配、提高研发投入来获得长久发展的动力。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完善科技成果权威性评价、竞争性评价和成果转化竞价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促进数实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当下,数实融合已经迸发出巨大的能量,成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速崛起的重要引擎。强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推动数实融合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拓展5G应用和“互联网+”场景,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扩大京津冀区域数字技术和数字产业共享与应用效应,特别是将北京的优质数字技术和资源应用于我省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地方申报创建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配套出台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关措施,与国家政策形成合力,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挥河北综合算力领先优势,积极培育和孵化垂直大模型,加快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带动全行业、全链条改造升级。加强区域内数字产业链整合和共同发展,促进京津冀区域数据开发、算力供给及需求市场的良好对接,不断扩大区域市场规模。

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河北要积极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钢铁产业延伸链条、转型升级。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充分利用京津科技创新优势,促进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生物医药、电力装备、安全应急装备、先进基础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做大做强各市主导产业,积极培育空天信息、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推动京津冀三地共享优质资源,建立跨行政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联合建设机制,促进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与京津共同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发展京津冀文化和旅游产业,鼓励支持三地企业联合推出优质旅游产品,打造更多旅游消费新场景。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与京津同标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推进三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规则和流程统一,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和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规定等,开展三地交叉互查,实现交叉检查结果通报互认。加强法治建设,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落实好协同推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规范统一监管执法标准、提高三地司法协同质效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提升国际化水平,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支持三地因地制宜向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田学斌

(作者系河北开放大学校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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