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日前获审议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针对近年来网络上多次出现诋毁见义勇为者,对其本人和近亲属施加网络暴力的事件,条例在保障部分增设了对实施网络暴力行为的追责规定。(据《南方日报》11月30日报道)
现实中,见义勇为者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制止犯罪、救助他人,事后却遭到网暴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人恶语诋毁、有人猜测质疑,不仅对见义勇为者造成伤害,还给社会风气带来负面影响。
支持和保护见义勇为者,需要从制度上为他们提供保障。上述条例明确提出,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进行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或者实施网络暴力,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体现出守护公平正义、鼓励见义勇为的鲜明态度。同时,其中增加了对见义勇为者本人不愿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的规定,有助于保护个人隐私权。相信这些细致、有力的措施既可以消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避免英雄“流血流汗又流泪”,也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爱见义勇为者的良好氛围,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期待各地继续完善政策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更为有力细致的保障,为社会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刘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