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的王先生发现家里的快递突然暴增,原来这些快递都是他父亲不小心使用了“先用后付”支付功能购买的。王先生十分不解,“先用后付”突然出现在购物支付列表中,而且默认为首选,但自己和父亲并没有主动去设置这一方式。
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反映,很多电商平台系统默认的支付方式已经悄然变成“先用后付”,稍不留意自己就可能完成“0元下单”。
所谓“先用后付”,是指达到一定信用条件的消费者,被平台赋予0元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权限,并且允许用户在收到商品并确认满意后,再进行支付。“先用后付”主打一个轻松快捷,消费者既不需要刷脸,也不用输密码,就能完成整个购物过程。
然而,轻松快捷的背后,却是满满的套路——消费者可能在不知情或无意识中购买了并不需要的物品;如果未能按时完成支付,可能会产生逾期费用,并影响消费者的个人信用记录。一些平台将“先用后付”功能设置为默认优先项,却并未在显著位置显示说明具体条款,更没有相关风险提示。还有一些消费者反映,后续想要关闭该功能却很难找到操作入口,并且必须等待所有订单完成或售后服务结束才能关闭。
如此看来,一些电商平台开通“先用后付”功能,与其说是为了消费者的支付便利,不如说是为了平台能轻松快捷地赚钱。这一支付方式,实际上是一种消费信贷模式,旨在降低用户决策门槛,实现快速下单转化。
在商言商无可厚非,但平台不能为了多赚钱就不顾吃相,制造消费陷阱,随意套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电商平台在向消费者推广“先用后付”功能时,应当设置相应的二次确认页面,并通过服务协议详细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充分说明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否则,就是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更重要的是,“先用后付”必须设置便捷的取消方式:操作入口不能隐藏得很深、确认按钮的文字不能设置得很小,要像开通这一功能时的轻松快捷一样,让消费者同样能够方便地关闭这一功能。(文/蔡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