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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等机制 为群众提供“家门口”法律服务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焦艳娇、王子健)4月25日,在灵寿县人民法院慈峪法庭特邀调解员的帮助下,梁某某拿到分期偿还协议,他激动地说:“调解员帮着把事情厘清了、道理讲明了,维护了合法权益,让咱老百姓的心里豁亮了。”

近年来,灵寿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中,运用“法庭+调解室”模式,邀请民间调解组织入驻法庭,将调解贯穿民事案件审理全过程,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在具体工作中,灵寿县人民法院持续强化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人民法庭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民间调解组织的多方联动,积极与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等对接,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机制,凝聚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力量,形成了联动联助联调工作格局。

同时,该法院还积极推动法官力量下沉,以人民法庭为依托,选派多名法官、法官助理全部下沉到法官工作站(室),指导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