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审批+监管”一体运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76项跨部门审管事项实现审管无缝衔接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袁铮)11月6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人员纪洪友将新办结的市域内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变更等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推送至沧州市商务局。根据此条推送信息,市商务局及时启动对相关经营主体的事后监管。
自今年5月被确定为省级审管衔接改革试点以来,沧州市大力推进“审批+监管”一体运行,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的176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明确审批责任、监管责任和具体监管部门,畅通审管信息沟通渠道,实现审管无缝衔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审管分离,可能出现部门联动不积极、信息互相推送不及时等现象发生,为工作埋下隐患。”市行政审批局审改科科长霍小梅说,推动审管无缝衔接,一方面有利于审批部门实时掌握监管信息,提升办理审批业务的精准度;另一方面,可保障监管部门及时获取行政相对人信息,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期”。
沧州市出台《沧州市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联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审管信息互动共享、审管业务协同、重大事项会商、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构筑审管衔接制度框架。同时,市行政审批局和21个相关监管部门分别签订审管衔接备忘录,逐项明确审批监管联络员、信息推送要点、信息互通方式及互通时限等,建立起畅通便捷的审管联动沟通渠道。自备忘录签订以来,有关部门已相互推送审批监管信息1299次,持续提升审管衔接效能。
此外,沧州市专门成立审管协调联动领导小组,促进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沟通协商。截至目前,领导小组已召开3场工作协商会议,有效解决了有关事项审批监管职责不清等审管衔接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