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刘海波、魏玮)近年来,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便民、为民为核心,加快仲裁调解步伐,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今年以来,已办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31件,裁决28件、调解146件,经调解后撤诉39件,调解率达86%以上。
立审结案上求“快”。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办案时限,坚持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结案,并将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管辖权限、立案条件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等主要规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利用EMS仲裁专递送达各类文书,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显著减少当事人等候时间及跑腿次数,基本实现申请劳动仲裁“最多跑一次”,有效节省调解仲裁时间。
仲调服务上求“优”。创新数字赋能,开启线上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的信息化、网络化优势,依托“互联网+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仲裁调解服务,实现群众“零跑腿”“零接触”,推动仲裁调解服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仲调效率上求“高”。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变一家一地调解为多家多地调解。由县人社局牵头推进,在全县26个乡镇、经济开发区、新丰路街道成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专人负责调解工作,严格落实调解工作“六规范、五上墙”,不断提升基层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做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提高调解效率。
仲调路径上求“新”。坚持多元调解,开创柔性化解路径,最大限度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铺设纠纷“缓冲带”:一是调解优先,把调解贯穿争议处理全流程。处理各类案件时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健全案外、立案前、庭前、庭中和裁前“五位一体”调解体系,找准利益平衡点、情感结合点、矛盾化解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建立仲裁调解衔接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县人设局与县司法局建立仲裁调解衔接机制。从年初开始由司法局向人社局派驻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借鉴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开展仲裁前分流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