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于歆)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衡水学院体育馆商户停业期间租金不退还 合约期内被要求退租”的问题。河北衡水市教育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关于衡水学院体育馆内商户停业期间租金不退还事宜已经处理完毕,已退还商户要求的租金。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2020年8月,我以每年3.2万元租金与衡水市凯龙健身会所签约,在衡水学院主校区东南方向的体育馆二层经营一家花店。2021年底,凯龙健身负责人称该机构又与学院签约了5年,在与家人商量后,我选择续约3年,并花费近6万元将店内墙面、水电、木地板等进行了装修。2022年8月28日,凯龙健身负责人在商户微信群中发布公告称因疫情防控,暂时封闭商户通行的体育馆西门,自此我们这些商户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凯龙健身工作人员承诺会在正常营业后减免部分房租,但是2023年3月初,凯龙健身负责人却以学院不允许与体育无关商户营业为由,电话通知我退租撤店。停业期间的租金以及当时装修店面的费用,对于我们这些商户来说损失惨重。
河北衡水市教育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关于衡水学院体育馆内商户停业期间租金不退还事宜已经处理完毕,已退还商户要求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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